• 社会事业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条例
  • 日期 : 2010-11-19    

       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“推优”)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光荣任务,也是各班团支部的责任和义务。现在,越来越多的共青团员迫切要求入党。为了严把入党关,做好“推优”工作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。
     
       一、 指导思想
        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构筑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,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,担负起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。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,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。
     
       二、推优对象要求
         1、具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,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团员。
         2、思想积极上进,作风正派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,并积极上交思想汇报。
         3、各科成绩优良,并在上一个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无补考或重修现象。
         4、严格遵守国法、校纪校规,自上一个学期起至本次推优之日止,无旷课或其他违纪记录)。
         5、关心、热爱集体和同学,出色完成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,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         6、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各方面做到全面发展,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,群众基础好。
         7、热爱劳动,宿舍整洁,生活作风向上,无奢侈浪费现象。
         8、若有部分团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,但有某项条件未达到要求的,单独列出并注明原因,待考察后决定是否确定为推优对象。
       (注: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把关,杜绝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作为候选人推荐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的现象出现,将严肃处理,取消该班团支部本学期的推优和评比团内任何荣誉的资格。)
     
       三、“推优”的工作程序
         1、前期准备工作
         1)定“推优”对象。团支部委员根据入党申请书、党课学习情况、思想汇报情况和日常表现,提出“推优”对象大名单。
         2)确定大会主持人。“推优”大会主持人一般由团支书担任,若团支书作为“推优”对象之一,主持人则由团支书指定一名团干担任。
         3)确定监票员、计票员和会议记录员(由系分团委组织部成员担任)。分别负责监票、计票和会议记录工作。
         4)向分团委组织部提交“推优”申请。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有“推优”的目标和意义,“推优”对象名单、推优大会的时间和地点,以及主持人、监票员名单,并且要在支部推优大会召开前,提前一周交至团委组织部。经团委组织部部长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         5)准备选票。“推优”选票由团支部统一规格,选票只能填写同意或反对,不允许弃权。
         6)布置大会会场。列出内容为:“推优”对象名单,监票员、计票员和会议记录员名单,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、实发票数、有效票数、无效票数。并将情况如实记录。
         2、“推优”大会程序
         1)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。报告团员应到与实到人数。按照规定,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,会议方为有效。如出席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支部总数的五分之四,即可举行“推优”大会,否则,大会应改期举行。
         2)主持人宣布“推优”程序。说明清楚“推优”大会的具体步骤和大会应注意的问题。
         3)“推优”对象自我总结与同学评议。“推优”对象应在会上做全面的自我总结,阐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,介绍自己思想、学习纪律、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,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评价。总结之后,由本班同学对“推优”对象作全面、客观、公正的评价。最后由推优对象表态,提出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。依次类推。
         4)分发选票。按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发选票。核对无误后,报告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和实发票数是否相符,若相符即可填票。
         5)填票。填票前应该由大会主持人说明选票的填票方式和注意事项。
         6)验票,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,则“推优”结果有效;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发票数,则此前票数全部作废,“推优”大会程序须重新举行。
         7)计票只计算有效票。“推优”对象得票超过实际到会的表决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。
         8)宣布计票结果和“推优”结果。计票结果指表决的有效票、废票数和每一位“推优”对象的得票情况;“推优”结果是指根据“推优”程序,确认支部“推优”对象是否通过。
     
        (注:班团支部推优大会在主持人宣布结果,确定没有任何争议后方可宣布大会结束,班上同学才可离开会场,若在会议正式结束前有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1/3同学不在场的话,本次推优无效。)